生命與生活
人到底是該讓生命來決定生活方式?還是讓生活來決定生命存在的意義?
這個問題似乎有些饒舌,恐怕要花點時間想一想,趁著大家腦筋在急轉彎的空檔,讓我來聊聊這個問題。
其實,這個問題以更生人為例來看是再清楚不過了。
長期監禁是一種社會生活剝奪感十分強烈的刑罰,讓許多更生人在出獄前會不斷的告訴自己:我出獄之後,一定要將這些年失去的拿回來。可是,他不就是因為入獄前的所作所為,而被國家送進監獄嗎?現在出獄了,要把失去的要回來,等同於他在昭告全世界:我會回到過去的生活方式,警察先生請盯緊我,我將很快的又會成為你的業績。
換言之,如果一個更生人在出獄前出沒有想要改變自己內在生命的體悟,只想著在出獄後如何找回入獄前原有的生活,那麼無論那種生活如何光鮮亮麗,不斷進出監獄的悲慘人生正張開雙臂迎接他的到來。吸毒的,還是回到毒品的世界,混幫派的,還是回到老大的身邊。
這麼可怕?沒錯!因為那個人讓生活來決定自己的生命,說得明白些,他的生命被生活拖著跑,沒有自己的型態,日子怎麼過,生命就怎樣地存在,甚至於他根本就把生活與生命當成一回事了。
一定會有人想問我:那你說說看,如何讓生命來決定生活方式?請容許我以自己在生活中的見聞為例,來說明讓生命決定生活是怎麼回事。
也許有人不知道,更生團契內有許多志工,過去都是長年進出監獄的毒品犯,因為在監獄中接受了基督的福音,成為虔誠的基督徒,將聖經的話語當作是生命的標竿,出獄後不論外界的誘惑有多大,由於知道自己未來的人生要什麼、不要什麼,明白自己想要成為什麼樣的人,所以他們可以頭也不回地朝著標竿直跑,縱然偶有左顧右盼的狀況,仍然不至於跌倒。這些人因為先得著了生命內在的改變,確立了人生的方向,然後自然而然地清楚自己想要什麼樣的生活方式,他們讓生命來決定自己的生活方式。
聊到此,我們可以這麼說,當你只為了生活而生活時,你已經讓生活決定了你的生命意義,重點已經不是你現在做什麼工作,而是日子要過,你會為生活而改變自己的生命樣貌,善或惡都不再那麼重要;
相反的,如果你很清楚自己想要成為什麼樣的人,那麼恭喜你,你一定會選擇適合自己期待的生活環境,然後愛上它,你會為生命的目標而改變既有的生活方式,毫無怨尤。就像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德雷莎修女,被教會從歐洲派往印度後,就清楚知道與貧窮的人站在一起是她一生的職志,於是她選擇從環境優美的修道院搬到平民窟生活,一生從未再離開過。
職是,生活絕對不等於生命,生活是食衣住行育樂的總和,而生命是一種具體的抽象存在,在呼吸之間就是具體的生命,但生命卻不僅僅只有呼吸,必須靠自己去找尋並填滿它的意義與價值,這樣的生命才是完整的,才足以撐起幸福美滿的生活。
如果有人一時之間不知道如何演繹自己的生命,沒關係,我來推薦一個方向,去多做付出,人的生命在愛或被愛之間會出現無限或有限的可能喔,去試著做做看吧。